监管机构、法规与基础设施
新加坡的中央银行兼综合金融监管机构。MAS 为银行、保险公司、资本市场中介和支付机构发牌并实施监管,并发布为各行业设定反洗钱义务的通告与指引。就开户而言,MAS 最主要的文件是第 626 号通告及其指引。MAS 不负责开户,也不参与个别开户决定。如需核实某机构是否受监管,可查询 MAS 金融机构名录。
- MAS 第 626 号通告 MAS Notice 626
MAS 就银行防范洗钱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发布的具法律约束力的通告。它依据《2022 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第 16 条发布,适用于新加坡所有银行。2024-03-28 版自 2024-04-01 生效,最近一次修订于 2025-07-01 生效。通告规定了客户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识别、较高风险客户的加强措施、记录保存与可疑交易报告。
- 第 626 号通告指引 Guidelines to MAS Notice 626
MAS 就银行如何执行第 626 号通告所作的说明。它不是另一套规则,而是设定监管期望。常被引用的段落包括关于识别受益所有人的第 6-8-2 段、列举较高风险客户示例的第 8-2 段,以及定义财富来源与资金来源的第 8-5-5、8-5-6 段。本站引用的是 2024 年 3 月版。
新加坡公司、商业名称、有限责任合伙与可变资本公司的注册机构。ACRA 运营 Bizfile 平台,维护受控人中央登记册(自 2020-07-30 起),并依据 2025-06-09 生效的《2024 年企业服务提供商法》为企业服务提供商办理注册。银行依赖 ACRA 记录核实公司的存续、高级职员与注册地址。
新加坡的税务机关。对开户而言,IRAS 的重要性在于它在新加坡负责实施共同申报准则(CRS)与 FATCA。金融机构每年向 IRAS 申报,IRAS 再与合作辖区交换信息。IRAS 还为没有 NRIC、FIN 或 UEN 的纳税人签发税务参考号(ASGD 或 ITR),并发布解释实体分类的电子税务指南。
- 新加坡存款保险公司 Singapore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SDIC)
负责管理新加坡存款保险计划的法定机构。SDIC 为个人及非银行存户(包括公司、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合资格新元存款提供保障,每名存户在每家计划成员机构合计最高 S$100,000。该上限自 2024-04-01 起适用。外币存款、结构性存款和投资产品不在保障范围内。SDIC 公布成员机构名单。
- 反洗钱信息协作共享平台 COSMIC
全称 Collaborative Sharing of ML/TF Information & Cases。MAS 于 2024-04-01 推出该平台,首批参与的六家银行为 DBS、OCBC、UOB、Citibank、HSBC 与 Standard Chartered。平台聚焦法人滥用、贸易融资滥用和扩散融资。银行只有在出现客观界定的红旗指标时才可共享客户信息,参与银行须在监控中考虑 COSMIC 信息(MAS,2024-04-01)。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FATF)
制定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国际标准、并评估各国执行情况的政府间组织。新加坡是成员。FATF 标准影响 MAS 规则的制定。第 626 号通告要求银行将与 FATF 呼吁采取反制措施的辖区有关联的客户视为较高风险;境外注册的 SFO 基金载体可在符合 FATF 标准的辖区开户。
- 反洗钱与反恐融资业界合作伙伴关系 AML/CFT Industry Partnership (ACIP)
2017 年 4 月成立的公私合作机制,由 MAS 与新加坡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共同主持,银行及其他业界参与者加入。ACIP 发布最佳实践文件,包括《财富来源尽职调查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s on Source of Wealth Due Diligence,2025 年 5 月),其中描述了针对个人与公司客户的分级财富来源核查。ACIP 文件属于业界指引,并声明不在 MAS 规则之外另设要求。
- 金融机构名录 Financial Institutions Directory
MAS 的受监管金融机构公开在线名录,可按名称和牌照类型查询。这是核实银行、数字银行、基金经理或金融顾问是否持牌或获豁免的权威途径。名录只显示监管身份,不对机构评级,也不确认某一产品是否适合你。
尽职调查
- 了解你的客户 Know Your Customer (KYC)
指银行为确定客户是谁、由谁拥有和控制、账户用途以及资金来源而进行的核查,是日常用语。在新加坡,其法律术语是 MAS 第 626 号通告下的客户尽职调查(CDD)。KYC 并不止于开户:银行会持续监控账户,并定期更新客户信息,尤其是在风险指标发生变化时。
- 客户尽职调查 Customer Due Diligence (CDD)
MAS 第 626 号通告要求的一整套措施:识别并核实客户、关联方、代表客户行事的人和受益所有人,并了解业务关系的目的与预期性质。核实须使用“可靠、独立的来源数据、文件或信息”(第 6.9 段)。依据第 6.35 段,无法完成 CDD 的银行不得开户,并须考虑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 加强客户尽职调查 Enhanced Customer Due Diligence (ECDD)
对政治公众人物及其他被评估为较高风险的客户适用的额外措施。依据第 626 号通告第 8.3 与 8.7 段,这些措施包括取得高级管理层批准、以适当和合理的方式核实财富来源与资金来源,以及加强持续监控。较高风险会触发 ECDD,但这本身并不意味着银行会拒绝客户。
- 受益所有人 Beneficial Owner
最终拥有或控制客户的自然人,或交易所代表的自然人。第 626 号通告第 6.14 段为法人设定了递进顺序:先看最终拥有它的人,其次看以其他方式控制它的人,最后看拥有执行权力的人。MAS 指引以持股超过 25%(合并计算持股)作为示例门槛。对于信托,银行须识别委托人、受托人、保护人与受益人。
- 关联方 Connected Party
MAS 第 626 号通告定义的术语。对于合伙以外的法人,指任何董事或任何拥有执行权力的自然人;对于合伙,指任何合伙人或经理。银行须以全名和身份证号码识别关联方(第 6.8 段),因此公司申请人的每位董事即使不持股,也会被记入银行档案。
客户授权操作账户或向银行发出指示的人。对公司而言,签字人通常由董事会决议委任,决议同时设定签字规则,例如“任何一人”或“任何两人”签字。第 626 号通告第 6.11 段要求银行通过书面证据核实每位被委任者的适当授权,并取得签名样本或电子核实方式。
- 政治公众人物 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 (PEP)
在新加坡、海外或国际组织中担任或曾担任重要公共职务的人,连同其家庭成员和密切关系人。银行须对外国 PEP 采取加强尽职调查,包括核实财富来源与资金来源(第 626 号通告第 8.3 段);对本国 PEP、国际组织 PEP 及前任 PEP,除非业务关系呈现较高风险,否则可采用风险为本方法(第 8.4 段)。PEP 身份是风险因素,不是持有账户的障碍。
- 资金来源 Source of Funds (SoF)
用于建立或开展银行业务关系的特定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来源。MAS 指引(第 8-5-6 段)指出,银行应越过汇款机构,看到“产生这笔资金的活动”,例如薪资或出售所得。资金来源解释的是这笔存款或转账,而不是客户的整张资产负债表。
- 财富来源 Source of Wealth (SoW)
客户及受益所有人“全部财富(即总资产)”的来源(MAS 指引第 8-5-5 段)。常见证明包括产权证明、信托契据、经审计账目、薪资资料、报税单和银行月结单。MAS 通函 AMLD 05/2026(2026-05-25)要求金融机构按风险相称原则确立财富来源,聚焦重大要素。
- 非面对面开户 Non-face-to-face Onboarding
不与客户当面见面即开户,例如通过 App、视频通话或 Myinfo 数据。MAS 第 626 号通告第 6.29 段允许这种方式,条件是银行的 CDD“至少与面对面同样稳健”。银行是否为某类客户提供远程开户,由银行自行决定。部分产品仍须到分行办理。
- 持续监控与定期复核 Ongoing Monitoring and Periodic Review
账户开立后,银行须持续监控业务关系(第 626 号通告第 6.19 段),检查交易是否与其对客户、客户业务、风险状况以及在适当情况下资金来源的了解相符(第 6.20 段)。CDD 也会定期重做。因此,客户可能在开户多年后仍被要求更新文件、股权信息或税务表格。
- 可疑交易报告 Suspicious Transaction Report (STR)
金融机构在知悉或怀疑资金或交易与犯罪有关时,向新加坡警察部队可疑交易报告办公室提交的报告。第 626 号通告要求无法完成 CDD 的银行考虑是否有必要提交 STR(第 6.35 段)。银行不会向客户透露是否已提交报告。
- 空壳公司特征 Shell Company Indicators
指 MAS 第 626 号通告第 8.6(c) 段列出的指标。如果银行无法确认某法人有持续、明显或可见的运营或业务活动、其架构有经济或商业目的,或与银行有实质金融往来,就须评估该法人是否属于较高风险。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记录其设立目的和所持资产来满足这些测试。
- 钱骡(出借账户者) Money Mule
让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或把自己的新加坡身份凭证交给他人的人,常被用来转移诈骗所得。针对把银行账户控制权交给他人或透露 Singpass 凭证者的罪行于 2024-02-08 生效,可处最长三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新加坡警察部队,2024-09-08)。把公司账户借给第三方使用,也有同样的风险。
公司与注册登记
- 唯一实体编号 Unique Entity Number (UEN)
在新加坡注册的实体(包括公司、商业实体、有限责任合伙和 VCC)的标准识别号码。银行依据第 626 号通告第 6.6 段把 UEN 记录为实体的识别号码,它也是实体在 CRS 表格上的新加坡税务识别号。企业还可把 UEN 登记为 PayNow 代理标识,用于收款。
- 商业档案 Bizfile Business Profile
ACRA 出具的文件,概述注册实体的现行信息:名称、UEN、注册地址、主要业务活动、股本、高级职员与股东。银行通常要求提供近期的商业档案,或自行通过 Myinfo Business 获取数据,以核实公司的存续与高级职员。Bizfile 也是注册公司和提交变更的平台。
- 公司章程 Constitution
规定公司内部规则的文件,包括董事权力、决策方式和股份权利。第 626 号通告第 6.7 段要求银行识别“规范和约束该法人的法律形式、章程与权力”。银行阅读章程,以确认谁可以开立和操作账户,以及借款或签字权限是否受到限制。
- 董事会决议 Board Resolution
公司董事在会议上或以书面方式作出的正式决定。就开户而言,决议通常授权公司开立账户、采纳银行的授权书条款,并列明授权签字人及其签字权限。银行往往提供自己的决议范本。日后变更签字人,须另作新的决议。
- 本地常居董事 Ordinarily Resident Director
ACRA 规定,每家新加坡公司须至少有一名在新加坡常居、年满 18 岁的董事。符合条件的本地居民包括公民、永久居民,以及持有效就业准证、个人化就业准证或海外网络与专才准证(Overseas Networks & Expertise Pass)者,但须符合居住规则(ACRA,2026 年 10 月查阅)。这是公司法要求,与银行的开户条件相互独立。
- 代名董事 Nominee Director
按他人指示行事的董事。代名董事须告知公司其代名身份并提供指示人的资料;自 2025-06-09 起,凡以业务方式担任代名董事,均须通过注册企业服务提供商安排。银行把代名董事视为关联方,同时仍会识别实际控制公司的人。
- 企业服务提供商 Corporate Service Provider (CSP)
提供公司注册、公司秘书服务或代名安排等企业服务的机构。依据 2025-06-09 生效的《2024 年企业服务提供商法》,提供所列企业服务的机构须向 ACRA 注册(截止日期 2025-12-09),另有明文豁免。外国人在新加坡注册企业须委聘 CSP。CSP 可以协助准备开户文件,但开户与否由银行自行决定。
- 可登记受控人名册 Register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s (RORC)
大多数新加坡公司须备存的名册,列明拥有重大权益或重大控制权的个人与实体。重大权益指持有超过 25% 的股份或投票权。如无法识别任何受控人,则拥有执行控制权的董事及行政总裁视为受控人。2025-06-16 或之后注册的公司须在注册时向 ACRA 申报相关信息,所有公司在更新自身名册后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向 ACRA 提交更新(ACRA 指引 2.0 版,第 10.1.2–10.1.3 段)。
- 企业数字身份 Corppass
新加坡的企业数字身份,实体用它与政府机构及部分私营服务办理事务。由 Corppass 管理员(Corppass Admin)为用户授权。多家银行和数字银行要求公司持有有效的 Corppass,以便通过 Myinfo Business 获取公司数据。没有新加坡身份证件的外籍人士申请 Corppass 用户账户时,Corppass 会自动为其签发 Singpass 外国用户账户(IRAS,2026-08-13 更新)。
- 国家数字身份、我的资料与外国用户账户 Singpass, Myinfo and Singpass Foreign user Account
Singpass 是国家数字身份,适用于年满 15 岁的公民、PR 和 FIN 持有人。Myinfo 让用户把经政府核实的数据(如姓名和地址)分享给银行,以预填申请表。Singpass 外国用户账户(SFA)由特定机构(如 Corppass)签发给没有新加坡身份凭证的外国用户,只能用于该机构的服务(IRAS,2026-08-13 更新)。
账户与收费
- 往来账户 Current Account
为频繁付款、收款、支票和 GIRO 设计的营运账户,通常利息很低或没有利息。新加坡的企业账户一般是往来账户。除非保持最低日均余额,银行往往会收取月度服务费:例如 DBS 公布其新元企业往来账户的门槛为 S$10,000、费用为 S$40(2026 年 10 月查阅)。
- 多币种账户 Multi-Currency Account
在同一账号或同一账户档案下持有多种货币余额的账户,或一组关联子账户。余额要求往往按所有币种折合新元计算。只有新元部分享有 SDIC 存款保险,外币余额不受保障。
- 最低日均余额 Minimum Average Daily Balance
客户为免收服务费、有时为赚取红利利息,须在一个日历月内保持的每日终了余额平均值。各银行计算方法不同:有的采用月均余额,有的把所有币种计入。请务必查看最新收费表,因为银行可能调整门槛与费用。
- 低于余额费与服务费 Fall-below Fee and Service Charge
平均余额低于规定最低额时收取的费用,或固定的月度账户费。2026 年 10 月查阅的公开示例包括:DBS、POSB 和 OCBC 个人账户每月 S$2 至 S$7.50。企业账户方面,OCBC Business Growth Account 每月 S$20,UOB eBusiness Account 每月 S$15,均在低于各自余额门槛时收取。新开户常有一段时间的豁免。
- 开户设立费 Account Set-up Fee
部分银行在开立某些账户时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最常见于在新加坡境外注册的公司。2026 年 10 月查阅的公开示例:OCBC Business Foreign Account 设立费为 US$1,200,UOB eBusiness Account 对海外注册公司收取至少 S$500。缴纳设立费并不意味着申请会获批。
- 优先理财 Priority Banking
为保持较高余额或投资资产的客户设立的关系层级,提供专属客户经理与优惠定价。门槛由各银行自定,例如 HSBC Premier 与 Standard Chartered Priority 为 S$200,000,DBS Treasures、OCBC Premier 与 UOB Privilege Banking 为 S$350,000(2026 年 10 月查阅)。这些是商业门槛,不是监管门槛。
- 私人银行 Private Banking
面向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服务,可投资资产门槛通常以百万计。公开的门槛包括 DBS Private Bank 超过 US$5 million(500 万美元)、Bank of Singapore 至少 US$5 million(2026 年 10 月查阅)。私人银行通常会对每位客户进行全面的财富来源审查。私人银行服务的深入介绍见 hnwsolution.com.sg。
- 即时转账 PayNow
由新加坡各银行运营的即时转账服务。个人把手机号码或 NRIC/FIN 绑定银行账户,实体则绑定 UEN。自 2026-06-06 起,新加坡银行公会停止为零售客户显示 PayNow 昵称;付款人现在看到的是收款人注册姓名中的部分字母(ABS,2026-04-29)。企业 PayNow 让客户无须知道企业账号即可付款。
- 联名账户 Joint Account
由两人或以上共同持有的账户。MAS 第 626 号通告第 6.37 段要求银行把每位联名持有人当作个人客户,分别完成 CDD。在存款保险方面,SDIC 把联名余额在持有人之间平均分摊,并把每人的份额与其在同一计划成员机构的其他存款合并计算。
税务与申报
- 共同申报准则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经合组织(OECD)制定的税务机关之间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的标准。新加坡自 2018 年 9 月起依据 CRS 交换信息。申报金融机构须在每年 5 月 31 日前向 IRAS 申报。修订版 CRS 自 2027-01-01 起适用,预计自 2028 年起据此交换信息(IRAS,2026-09-09 更新)。CRS 是申报制度,本身并不征税。
- 美国《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 FATCA
全称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是一部要求全球金融机构识别并申报美国人士所持账户的美国法律。新加坡与美国签订了模式一政府间协议;使其生效的《2015 年 FATCA 条例》于 2015-03-18 起施行,适用于互惠协议的《2020 年 FATCA 条例》于 2021-01-01 起施行(IRAS)。新加坡金融机构通过 IRAS 申报美国账户。
- 税务识别号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 (TIN)
税务机关用来识别纳税人的号码。在新加坡,公民和 PR 为 NRIC,外国准证持有人为 FIN,实体为 UEN。没有上述号码的纳税人,由 IRAS 签发 ASGD 或 ITR 号码(OECD 新加坡税号说明,2023 年)。CRS 表格要求填写每个税务居民辖区的 TIN。
- 自我证明 Self-certification
账户持有人签署的声明,列明其税务居民辖区和 TIN;实体还须列明其 CRS 或 FATCA 分类及控制人。IRAS 指出,如未提供有效的自我证明,金融机构可拒绝开户,而故意作出虚假陈述属于违法行为。
- 积极与消极非金融实体 Active NFE and Passive NFE
CRS 对非金融机构实体的分类。积极 NFE 的其中一项测试是:被动收入占总收入不足 50%,且产生被动收入的资产占总资产不足 50%。消极 NFE 包括位于非参与辖区、受专业管理的投资实体。消极 NFE 须识别其控制人并提供控制人的自我证明(IRAS CRS 电子税务指南第五版,2026-08-11)。
- 控制人 Controlling Person
CRS 下对实体行使控制的自然人。以持股方式的控制通常按风险为本门槛识别,IRAS 以 25% 为例。如无人通过持股控制该实体,则看以其他方式控制者;再无,则高级管理人员视为控制人。只要消极 NFE 的任一控制人属于应申报人士,银行就会申报该账户。
家族办公室、基金与数字银行
- 单一家族办公室 Single Family Office (SFO)
为单一家族管理资产的实体。根据 MAS 自 2026-06-15 生效的新框架,符合条件的 SFO 在满足特定条件后适用牌照类别豁免。条件包括通知 MAS、提交年度申报,以及 SFO 与每个基金载体各自在 MAS 持牌银行开立并维持账户(境外注册的基金载体可改用符合 FATF 标准辖区的受监管银行)。现有 SFO 的过渡期至 2027-06-15。
- 可变资本公司 Variable Capital Company (VCC)
新加坡专为投资基金设计的公司架构,依据《2018 年可变资本公司法》在 ACRA 注册。VCC 可设子基金,并可按资产净值发行和赎回股份。在反洗钱方面,Notice VCC-N01 要求 VCC 委任合资格金融机构。VCC 的设立与税务见 vccfund.com.sg。
- 合资格金融机构 Eligible Financial Institution (EFI)
VCC 须依据 MAS Notice VCC-N01 委任、负责执行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核查(包括对投资人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和维护受益所有人名册)的金融机构。EFI 须来自所列类别,包括银行、商人银行、金融公司、持牌金融顾问、资本市场服务牌照持有人、获批受托人和持牌信托公司(Notice VCC-N01,2025-06-30 修订)。
- 认可投资者 Accredited Investor (AI)
《2001 年证券及期货法》第 4A 条设立的法定投资者类别。对个人而言,标准为:个人净资产超过 S$200 万(主要住所最多计入 S$100 万)、净金融资产超过 S$100 万,或过去 12 个月收入至少 S$30 万。符合条件的个人须明确选择加入(opt in)。部分私人银行层级要求具备认可投资者身份。
- 数字全面银行 Digital Full Bank (DFB)
允许持牌人向零售与非零售客户吸收存款并提供银行服务的数字银行牌照。MAS 目前的 DFB 持牌机构为 GXS Bank 与 MariBank Singapore(MAS 数字银行牌照页面,2024-08-12 更新)。开户资格,尤其是企业账户资格,由各银行自定,可能仅限公民、PR 或 Singpass 用户。
- 数字批发银行 Digital Wholesale Bank (DWB)
仅限服务中小企业及其他非零售客户的数字银行牌照。MAS 目前的 DWB 持牌机构为 ANEXT Bank 与 Green Link Digital Bank。MAS 表示目前不再发放新的数字银行牌照。Trust Bank Singapore 不是数字银行持牌机构;MAS 金融机构名录将其列为全面银行(Full Bank)(条目更新于 2026-08-25)。
资料来源与日期
- Notice 626 Prevention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 Banks(MAS 第 626 号通告:银行反洗钱与反恐融资) —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 · 2024-03-28
- Guidelines to MAS Notice 626 on Prevention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MAS 第 626 号通告指引) —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 · 2024-03
- MAS Launches COSMIC Platform to Strengthen the Financial System's Defence Against 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m Financing(MAS 推出 COSMIC 平台) —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 · 2024-04-01
- Registers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s – Guidance for Companies, Version 2.0(可登记受控人名册公司指引 2.0 版) —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ACRA) · 2025-06-16
- Step 4.3: Choosing company directors and other key officers(第 4.3 步:选任公司董事及其他主要高级职员) —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ACRA) · 2026-01-29
- Singpass Foreign user Account (SFA) for foreign individuals(外籍人士的 Singpass 外国用户账户) — 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 (IRAS) · 2026-08-13
- IRAS e-Tax Guide: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Fifth Edition)(共同申报准则电子税务指南第五版) — 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 (IRAS) · 2026-08-11
- Singapore – Information on Tax Identification Numbers(新加坡税务识别号信息) — OECD · 2023-05-04
- Deposit Insurance Scheme FAQ(存款保险计划常见问题) — Singapore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SDIC) · 2026-10-24
- Digital Bank Licence(数字银行牌照) —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 · 2024-08-12
- Notice VCC-N01(可变资本公司反洗钱与反恐融资通告) —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 · 2025-06-30
- Best Practices on Source of Wealth Due Diligence(财富来源尽职调查最佳实践) — AML/CFT Industry Partnership (ACIP) · 2025-05
- PayNow Nickname Feature to Cease from 6 June 2026 to Strengthen Protection Against Impersonation Scams(PayNow 昵称功能自 2026 年 6 月 6 日停用) — The Association of Banks in Singapore (ABS) · 2026-04-29
- Financial Institutions Directory: Trust Bank Singapore Limited(金融机构名录:Trust Bank Singapore Limited) —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 · 2026-08-25